一、享受医疗救助的对象:
经批准正在享受农村五保、农村分散供养孤儿、城乡低保对象。
二、救助方式:
城乡低保、农村五保、农村分散供养孤儿患病在定点医院住院治疗时,实行医中救助。由医院按规定减免相关医疗项目的费用,病同时享受国家给予的医疗救助金。首先报区民政局,卫生局统一按“农合”或“医保”补偿(报销)后的声誉部分由政府给予医疗救助。
三、申报程序:
1.患者办理入院手续时,医院先按“农合”或“医保”的有关规定审查身份,同时检验救助证(或身份证)。
2.患者入院后向医疗救助窗口出示救助证或五保证并提供:救助证复印件及患者一寸照片一张、户主及患者身份证和户口薄的复印件各一份。
3.医院通过网络救助平台向区低保局发送救助对象救助信息。
4.患者出院时,在医院打印的医疗救助审批表上签字确认,直接按相关救助标准享受医疗救助,只出个人支付部分费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