亲爱的精神病患者朋友:
我院始建于1963年,是鄂东地区唯一的国有地市级精神专科医院,集医疗、预防、科研、教学、康复于一体的社会福利医院机构,是省人民政府指定的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医院,省劳动厅批准的医疗保险定点医院。市卫生局批准的非营利性医院,市卫生局批准的新农村合作医疗市级定点医院,医院自建院起为“黄冈专员公署精神病医院”。1970年更名为“黄冈地区精神病医院”,1995年更名为“黄冈市精神病医院”,2001年加挂“黄冈市优抚医院”,2012年加挂“黄冈市精神卫生中心”。
为方便广大农村精神病患者看病,我院目前已与黄冈市各县市农合部门签定了免转诊手续,医院为减轻精神病患者家属看病贵,因病致贫,因病返贫,对符合新农合住院的患者,除农合报销费用外,实行住院费,诊查费、床位费,医药费用全免,个人生活费由家属自付的新照顾政策,目前新政策自2014年1月1日起正式实行,新政策是医院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真实做法,是医院对广大农村精神病患者的真切关心,医院全体职工将以积极的工作态度,饱满的工作热情,为每一位精神病患者的康复治疗做出我们的每份努力。
亲爱的精神病患者朋友,病情不是可怕的,治疗是最好的武器,让我们携起手来,共同面对,我们是您走向社会,服务社会的后方保障,积极治疗是您信心的靠山,大胆走出来,社会关注你们,你们要勇敢的从心灵走出来。
此致
敬礼
黄冈市优抚医院综合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