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赤身裸体,锁链缠绕,生活在破旧的黑屋里……”,这不是战俘或者奴隶,而是黄梅县下新镇一位精神障碍患者生活的真实写照。近日,这名被父亲“关锁”长达18年之久的精神障碍患者黎某某,在市精神卫生中心和黄梅县精卫中心的共同努力下,被成功解救出来,走出黑屋见阳光。
按照中心主任姜文格、副主任余凌的指示安排,8月9日下午,中心精防科叶辉科长带领医护人员组成解锁小组驱车奔赴黄梅,准备为精神障碍患者黎某解锁,并将其带回中心进行系统治疗和康复。
“一座普通的平房,一间废旧的黑屋。打开屋门,黎某一丝不挂地坐在地上,头发齐肩,身旁一摊秽物,散发出刺鼻的气味。左手被一根长达2米左右的铁链禁锢着,铁链的另一端被牢牢固定在一块预制板上,活动范围仅限制在铁链长短的2米以内,可见他的吃喝拉撒全在这里。见到陌生人到来,黎某只是呆呆地望着,没有一丝表情与反应”,叶辉科长这样描述了第一次见到黎某时的场景。
“一条沉重的锁链,一段分裂的人生”。据黄梅县精卫中心介绍,黎某某,现年39岁,下新镇郭大村人。18年前,在患病状态的他出现冲动伤人放火等情况,由于家庭困难,家人也未送其进行系统治疗,之后担心患者肇事肇祸,便将其用铁链锁在家中整整18年。眼下老父亲已年近八旬高龄,家中两位兄长均已成家且常年在外打工,平日仅靠老父和村里人每日送一餐饭食维持其生命。作为黎某的监护人,其老父是既无经济能力又无监护能力。
由于长时间营养不良和被限制行动,黎某全身骨瘦如柴,双腿肌肉萎缩无法直立,行走需旁人搀扶,18年的几乎与世隔绝,已使其身体的各项功能衰退……虽然《精神卫生法》已于2013年5月起施行,规定要保障精神障碍患者的“人身自由权”,但这一权利在这个家庭面前却显得苍白无力。这是因为只有保障了他们的生存权,才能提“自由权”。
目前,黎某某已被接至市精卫中心,将其安排住进5楼男病房。到病房后首先接受洗澡、理发、剪指甲等卫生护理,随后,中心副院长、主任医师钟云川携5病区副主任孙建华对他进行全面身体检查,并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治疗方案,以帮助黎某尽快适应新环境,恢复基本生活能力和交流能力。
精神卫生问题是非常重要的社会问题,许多家庭迫于社会压力和家庭经济状况会将患者偷藏起来,一条铁链隔开了两个世界。市精神卫生中心主任称:“作为公立医院,需要承担一些社会责任,我中心将联合各县、市、区持续开展‘解锁行动’,将这些类似处境的患者解救出来,并为他们积极争取政府救助资金,实行免费救治,帮助这些弱势患者得到专业治疗,尽快康复重返社会。另外,我们的精神病人福利院二期工程项目建设已正式启动,项目建成后将为全市‘三无’对象及贫困社会对象中的精神病患者提供集中收治和托养服务。
“解锁”是个社会问题,绝非一个机构、部门所能解决,更不是一个家庭所能负担。精神障碍患者住院治疗的时间总是短暂的,出院后的家庭、社会支持系统显得更重要,需要全社会的关注和帮助。
黎某被关锁在条件艰苦的小黑屋长达18年
市精神卫生中心顺利接收黎某1
市精神卫生中心顺利接收黎某2
为黎某进行卫生护理
副院长、主任医师钟云川尝试与黎某沟通
病区主任、护士长正在为黎某解开锁镣
一条长达2米的铁链锁住黎某18年
重获新生的黎某